一、什么是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旅行经营许可证是经营旅行社的公司机构,需要办理的证件,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由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发布的法定。经营不论国内外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而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可从事旅游业务。
二、哪些公司需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呢?
1、从事入境旅游业务的企业
如:接待外国人来我国旅游的业务等
2、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
如:将本国的客人带往与中国建交并有旅游交往的国家进行游览学习的业务等
3、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企业。
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游业务等
三、海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旅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设区的市级旅旅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所需的三个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受理申请的旅旅行政管理部门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一般所需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章程;
(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文件;
(四)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任职文件、履历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五)不少于三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身份证、履历表、任职证明、劳动合同;
(六)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八)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
(九)缴存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认缴制);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
(四)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五)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六)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设立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办理相应的银行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海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报注意事项:
1、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又分《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4、许可证分正、副本,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正本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许可证副本用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和备查。
5、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的3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损坏或遗失,旅行社应当到原颁证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
6、申请者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设立文件和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